《宣城市机器人产业生态培育行动计划(2026—2028年)(征求意见稿)》起草

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安徽省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皖政办秘〔2025〕41号)精神,抢抓机器人产业发展机遇,推动机器人产业集聚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结合宣城实际,市工信局牵头起草了《宣城市机器人产业生态培育行动计划(2026—2028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二、起草过程

市工信局在深入调研、充分衔接上位政策的基础上起草《行动计划》初稿,书面征求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意见,并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6年5月7日至6月13日)。期满后发布征求意见结果公示,未收到社会公众相关意见建议。同时,同步履行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和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程序,对相关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均予以研究吸纳,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形成了《宣城市机器人产业生态培育行动计划(2026—2028年)(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围绕总体目标、四大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系统部署机器人产业生态培育工作。

(一)明确总体目标定位。聚焦具身智能及其核心零部件特色赛道,打造省内差异化产业链供应链和场景应用创新高地。到2028年,培育1户以上细分领域国内龙头企业,培育规上机器人企业50户、省级专精特新企业5户,鼓励设立机器人产业投资基金。

(二)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因地制宜布局机器人整机及核心零部件企业,鼓励现有汽车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重点企业跨界研发生产机器人及零部件,梯度培育科技型及专精特新优质企业,强化“双招双引”招引核心龙头企业。

(三)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推动共建“工业机器人运维联合实验室”“具身智能应用联合实验室”等高能级创新平台,支持企业争创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运用“宣十条”等人才政策吸引机器人高端人才来宣创新创业。

(四)拓展场景应用。建立机器人应用清单管理机制,每年统一发布一批机器人应用场景,搭建供需对接机制,探索联合共建“机器人6S店”、“先用后买”、“按效果付费”等创新服务模式,降低应用门槛。

(五)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支持新建、改建智能算力中心,强化数据和算力供给;构建“基金+信贷+担保”多元化金融支撑体系,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支持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订单式”“定岗式”人才培养。

(六)强化保障措施。依托“2+3+4”产业链推进组构建部门协同、市县联动工作格局,制定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常态化调度评估;鼓励组建产业联盟,定期举办技术沙龙、供需对接会,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