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梅州市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梅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分行

2026年11月2日

附件:

1.MBGS-2026-016《关于印发梅州市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梅市工信〔2026〕6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