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我局起草的《拉萨市城乡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拉萨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szjjzak@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拉萨市自建房两细则意见建议”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拉萨市住建局(邮政编码:850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拉萨市自建房两细则意见建议”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日。
附件:
1.拉萨市城乡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拉萨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3.起草说明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