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发改规字〔2026〕1号

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市从化区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州市从化支行关于延长《从化区本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区本级储备粮油承储企业: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将《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从化区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州市从化支行关于印发<从化区本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的通知》(从发改规字〔2021〕1号)有效期延长到2029年11月28日。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农发行从化支行反映。

附件:《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从化区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州市从化支行关于印发<从化区本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的通知》(从发改规字〔2021〕1号)

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市从化区财政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州市从化支行

2026年11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1月3日印发

附件:

1.《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从化区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州市从化支行关于印发从化区本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的通知》(从发改规字〔2021〕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