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打造健康良性发展的人力资源市场,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评价规范》(LD/T3002-202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等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标准、政策文件,我厅研究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二里2-1号南楼314室,邮政编码:530022。请在信封上注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评价办法的反馈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指定邮箱:rlzyldglc@rst.gxzf.gov.cn。请在邮件标题(主题)上注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评价办法的反馈意见”。
三、在本通告发布网页下方的“意见征集”栏在线提交意见。以个人提出意见建议的,请署真实姓名;以单位集体提出意见建议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6日(10个工作日)。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