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商流通函〔2026〕11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商务、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文物主管部门,雄安新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宣传网信局、综合执法局:

按照《河北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河北老字号复核及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河北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河北老字号”评价规范》(DB13/T5878-2023)等规定和标准,省商务厅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文物局、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了第四批河北老字号认定工作,经企业申报、各市初审、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了第四批河北老字号名单,现予公布。

附件:第四批河北老字号名单

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文物局

2026年10月28日

附件:第四批河北老字号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