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求,我委代拟的《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和控制要求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部分条款需进行动态调整,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邮件、书信等形式,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2026年11月4日起至2026年11月13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发送邮件,邮箱:air83367063@163.com。

2.寄发信函: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1号楼415福州市发改委交通发展处,邮编350007。信函封面请注明“《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和控制要求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信函内容请附建议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3.在线留言或传真:0591-83346094

附件:1.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和控制要求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关于《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和控制要求的通告》的动态调整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