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我市试点组织开展研发投入水平较高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条件
申请融资支持的企业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一)企业划型。注册在试点地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中小微企业。
(二)研发投入。企业上一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研发费用/营业收入)10%及以上,且研发费用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研发费用按照企业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填报的有关口径执行。营业收入口径按照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列示的金额执行。
(三)所属领域。企业应属于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包括人工智能、集成电路、航空航天、生物医药、高端仪器、低空经济、新型储能、工业母机、基础软件、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技术等。
二、工作流程
(一)企业申报
合肥市辖内、符合上述条件且有融资需求的企业,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系统”),注册填报相关信息,并同步向所属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报备研发投入、所属领域等情况(附件1)。
(二)业务审核
地方科技部门审核汇总后,逐级将企业名单报科技部。科技部组织相关支撑单位对企业填报信息进行校验,依托“创新积分制”组织开展创新积分计算,并以企业创新积分评价为基础,形成符合条件的备选企业名单。
(三)贷款发放
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法治化、商业可持续原则,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向备选名单内企业发放贷款。审慎评估企业承贷能力,不因企业在名单内放松审贷放款标准,同时加强资源倾斜和配套保障,做好金融服务。
(四)政策支持
金融机构协助企业申请财政贴息和融资担保。
三、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安排专人,积极动员企业申报,严格按照研发经费口径和有关标准,对遴选企业主体资质和填报信息审核把关,保证数据质量。
(二)企业应真实、完整、准确填报信息,对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备选企业名单为参考属性,企业申报纳入名单与后续贷款发放不直接关联,是否贷款由金融机构自主决策。
(三)企业应于11月12日前在系统中完成申报,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同步完成“研发投入水平较高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信息表”(附件1)汇总并盖章反馈市科技局。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王宇璇,63536845。
肥东县科技局:谢俊祥,67712077。
肥西县科技局:严小飞,68850905。
长丰县科技局:张磊,66662593。
庐江县科技局:钱文龙,87322153。
巢湖市科技局:齐美义,82321959。
瑶海区科技局:臧世辉,64479478。
庐阳区科技局:王海霞,65699115。
蜀山区科技局:吴丹,65121083。
包河区科技局:方敏,63357121。
高新区科技局:杨如,65331264。
经开区科创办:张严森,63679333。
新站区科创办:金川,65777258。
安巢经开区科技局:葛娟,82360087。
附件1:研发投入水平较高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信息表.doc
附件2: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docx
合肥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