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分配2026年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雄安新区财政局:

根据《河北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冀财规〔2024〕4号),现调整分配各地2026年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支出列“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

请按照有关规定,切实提升政策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更好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附件:1.2026年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创业担保贷款奖补)分配表

2.2026年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奖补)分配表

3.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河北省财政厅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