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强化失业人员就业能力提升,满足企业招聘需求,我局于前期面向相关企业征集2026-2027年海珠区就业实训领跑计划岗位需求。经研究,将对4家企业的岗位(具体详见附件1)对外征集就业实训服务机构,具体如下:
一、申报对象
广州市内具有培训许可机构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且与提供实训岗位的企业建立就业实训协议的机构。
二、具体要求
(一)培训对象
年满16周岁的失业人员(海珠区户籍优先,领取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除外),其中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且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二)培训及就业要求
(1)线下培训课时不低于16个课时,每个班培训人数10-30人。
(2)每8个课时提供不低于3分钟培训视频、5张培训相片,视频相片要求学员全覆盖入镜。
(3)根据用工企业用人需求,对报名培训人员简历进行初步筛选。开展培训前由实训机构以及用人单位共同对拟实训人员进行二次筛选,确保参加就业实训人员符合企业的基本用人要求。
(4)更多具体培训及就业要求,待签约时再做进一步明确。
三、补贴标准
(一)就业服务费。培训后成功就业学员(签订劳动合同及参加社会保险或签订灵活就业合同),按照标准为2000元/人给予就业服务费。
(二)培训服务费。所有班次合计总就业人数占比不低于30%的(含30%,签订灵活就业合同的班次不低于50%)按照以下第一种方式结算,否则按照第二种方式结算。
1.按照8000元/班次给予培训服务费。其中没有产生成功就业学员的班次不结算培训服务费。
2.就业人数占比不低于30%(含30%,签订灵活就业合同的班次不低于50%)的班次,按照8000元/班次给予培训服务费。
四、申报要求
请符合要求并有开展就业实训需求的单位,主动联系相关企业,初步拟定就业实训合作协议,并于11月11日(星期三)12时前(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无计划)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hzpx209@126.com:
1.培训机构资质证明(盖章扫描件);
2.《就业实训合作协议》(盖章扫描件);
3.《2026年海珠区就业实训培训计划表》(详见附件2,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
五、工作实施
申报机构通过审核后,将被纳入服务机构范围。由于补贴资金使用总量存在变量,后续我局将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进度及承训机构业务开展情况调整各承训机构的服务人数及服务费金额。
附件:1.2026-2027年海珠区就业实训领跑计划企业岗位信息表
2.2026-2027年海珠区就业实训培训计划表
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1月4日
(承办部门:区就业培训中心,联系电话:84024925)
附件:
1.附件1:2026-2027年海珠区就业实训领跑计划企业岗位信息表.xls
2.附件2:2026-2027年海珠区就业实训培训计划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