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引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安徽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规定,我局起草了《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规范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和征税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及政策解读,为增强文件制定的科学性、合理性,现就该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2026年10月26日起至2026年11月25日止。
二、征求意见内容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规范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和征税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及政策解读(详见附件)。
三、意见反馈方式
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807626722@qq.com,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城镇土地使用税调整意见建议”。
2.书面信函:宿州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地址:宿州市淮河西路129号,邮编:234000。
3.联系电话:0557-3928289。
附件:
附件1: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规范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和征税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规范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和征税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doc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
2026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