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

按照《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皖科成果秘〔2026〕112号)规定,现就2026年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型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1.各县区科技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业孵化载体进行申报,并认真做好申报指导、信用核查、材料审核、实地核查、对外公示和推荐上报等工作。

2.认定通过网上申报方式,各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注册登录安徽科技大脑平台(https://kjdn.ahinfo.org.cn/portal/#/portal),点击页面下方的“平台管理”,进入平台门户后,选择在线办理中的“安徽省厅局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认定”,点击“业务办理”。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送至所在县区科技局,11月16日前由县区科技局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

3.各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并提供真实、准确的证明材料,如需完善申报材料,请在推荐截止时间11月16日前修改完善,推荐后不再受理修改申报书要求,如存在弄虚作假、把关不严、未履职尽责等情况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函、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孵化器申报书(系统下载打印)等。

系统技术支持:13023098652、13155113928

附件:1.2026年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书

2.2026年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推荐汇总表

(详见链接https://kjt.ah.gov.cn/kjzx/tzgg/123539921.html)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