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民政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3〕54号)要求,我厅结合民政执法实际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进行了部分梳理修订,形成了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慈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征求意见稿)。同时因机构职责调整及法律法规变化,拟对原2023年版裁量基准中志愿服务组织、殡葬、社会救助领域与现行职责及上位法不一致的内容进行删除。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11月5日至11月23日。各界人士有相关意见的,请于2026年11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或网页下方的意见填写框将意见反馈我厅。
联系人:刘林晖,联系电话:0771-3869028,电子邮箱:zcfgc@mzt.gxzf.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