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出台《管理办法》?
海口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充换电设施建设需求显著提升,但行业监管存在短板:设施选址无序挤占公共空间、安全隐患突出(违规使用非标及废旧电池、运维薄弱)、审批标准不一。海口属高温、高湿、高盐雾、多台风气候,对设施抗风加固、防腐防锈、消防安全有更高要求。为补齐监管短板,实现全链条规范管理,保障城市通行、消防及市容安全,我市出台本专项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在本行政区域内符合城市道路通行安全和停车位设置规范的城市主次干路、支路(里巷)人行道、市政公共空间、桥下空间、城市边角地、具备安全条件的道路预留空地、绿化带外侧等可利用公共区域,新建、改建、扩建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的规划、审批、建设、运营及监管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三、各部门职责分工是如何划定的?
本办法构建市级统筹、区级落实、属地网格、企业主责四级管理体系,明确各层级、各部门核心职责:搭建“市级统筹、区级落实、属地网格、企业主责”四级管理体系。
市级层面:市城市管理局统筹全市设施管理、制定标准;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做好交通影响评价和道路通行安全保障工作;市资规局做好空间规划衔接。
行业监管层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充换电设施、电池等生产、销售环节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统筹废旧电池收集、贮存、处置环节的环境监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生产企业的行业管理;市商务局指导品牌销售企业做好废旧电动自行车(含废电池)回收;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综合行政执法目录和法定职权,查处未批先建、违规施工等违法行为;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负责交通影响核查,依法查处非法改装车辆上路等违法行为;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消防安全技术指导、隐患排查及消防违法行为查处。
属地层面:各区政府负责本辖区电动自行车停放点位和充换电设施的日常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镇(街道)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隐患整治进行监管;村(居)委会、网格员协助开展点位信息采集、安全宣传引导和隐患上报。
运营企业是充换电设施安全生产和合规运营的责任主体,具体责任由第十四条等条款规定。
四、充换电设施选址有哪些禁止性规定?
办法实行选址负面清单管控,严禁在影响公共安全、通行安全、消防安全的区域布设充换电设施。中小学、幼儿园、医院、加油加气站等重点敏感场所周边布设设施,须开展专项安全评估。优先利用边角地、闲置空地布局,严控主干道无序新增。确需在已划设停车位范围之外新增设点的,须经区城市管理部门会同公安交管、属地镇(街道)联合论证同意后,由申请人依法向区营商环境建设部门申请办理相关许可。
五、针对海口特殊气候条件,《管理办法》有哪些针对性要求?
结合海口特殊气候特点,办法明确设施专项防护及安全建设标准。设施须落实抗风加固、防腐防锈、除湿散热、防水防雷等防护措施。电池仅允许48V及以下、具备CCC认证且附带唯一溯源编码的合规电池入网,严禁废旧动力电池、非标电池。消防方面,单面车位疏散通道净宽不低于1.5米,双面不低于2.6米;站点优先临近市政消火栓,配齐自动灭火装置及视频监控。设备须配备漏电、过载、超温报警装置,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
六、审批流程是怎样的?
本办法统一执行省级政务服务审批标准,杜绝增设违规前置条件。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地及城市道路挖掘许可,由区营商环境建设部门统一办理。审批过程中涉及道路通行、市政设施、市容环境、消防安全等专业事项的,由审批部门通过内部协同机制征求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公安交管、市政维修、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意见,不得要求申请人另行办理。
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未依法取得许可的,不得擅自开工建设;施工期间须规范布设围挡及安全警示标识,工程完工后及时修复被占用、破损的路面及配套公共设施,恢复场地原状;工程不符合建设标准的,须整改合格后方可组织验收。
七、对违规站点如何处置?
无证违规站点由各区政府统筹开展常态化排查,分类处置:对符合布设要求的,督促限期向区营商环境建设部门申请补办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地行政许可手续,手续未办结前严禁运营;对不具备布设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依法取缔,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规清拆设施、恢复场地原状。
八、市民如果发现充换电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如何反映?
办法明确要求,运营企业须在设施醒目位置公示运营主体信息、收费标准、安全须知、24小时投诉咨询电话及应急处置流程。市民可拨打公示电话,或向属地城管、消防部门及12345热线投诉。运营企业须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第一时间响应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