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质量,持续优化培训资源配置,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6〕517号)附件4-3《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中,关于“要优先在我省对外发布的培育基地入库名单遴选培育实施机构,有新增产业专题培育需求的,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参照《关于公开遴选我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地入库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42号)程序和标准,组织申报入库、评审,结果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备案”的要求,现就开展2026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新增基地入库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类别

基地分为综合类、专业类两种类型。综合类基地是指集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实训、学习和创业孵化于一体,可以直接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单位。专业类基地是指服务于综合类基地专题班并能完成下列任务之一的单位:能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中的实际操作训练、提升实际技能任务;为高素质农民培育提供就近就地现场教学场所;为高素质农民创业实践,提供模拟承包经营、跟踪服务、政策咨询、创业创新服务。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本次入库主要是遴选广州市辖区内有意愿且具备条件申报我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综合类与专业类基地。新申报综合类基地可根据自身条件申报多个二级专题,围绕每个专题自主选择不少于3家符合条件的专业类基地联合申报。已入库综合类基地如需增补专题,每个专题自主选择不少于1家符合条件的专业类基地联合申报。专业类基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补专题,同一个基地不同专题合作的综合类基地不超过5家。

(二)申报程序。本次申报采用线下方式,不设网上渠道。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单位的《申报书》及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专家评审,初审和复核过程中可根据需要增加实地考察环节,评审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列入省级培育基地入库名单。非县(区)有关单位(如市直科研院所、高校等)可直接向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申报。

(三)材料要求。请各单位参照《关于公开遴选我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地入库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42号,详见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s://dara.gd.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4724516.html)的要求和格式准备材料,综合类基地申报单位对专业类基地情况说明书填写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填报失实或项目实施过程中违反高素质农民培育规定,将承担全部责任‌。请各区、各单位将电子版(光盘/U盘)1份和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2026年11月20日前,报送至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科教处(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付小姐,020-31231647)。请务必按时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广州市农业农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各单位自行完成申报。在申报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请通过各区农业农村局向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