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加快推进旅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已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由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实施。为便于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准确理解《指导意见》精神,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指导意见》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黑龙江省生态优良、资源富集,拥有大森林、大冰雪、大湿地、大界江、大农田、大湖泊等独特资源禀赋,夏季凉爽宜人、冬季冰雪资源得天独厚,发展旅居产业具备良好条件。随着居民消费升级和旅游方式转变,游客需求正由短期观光、打卡游览向中长期驻留、慢居深度体验转变,避暑康养、休闲旅居等需求持续升温,旅居产业日益成为文旅消费的新增长点。

从国家层面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明确提出,组建覆盖全国的旅居养老产业合作平台、培育旅居养老目的地;《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若干措施》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省际旅居养老合作,开发旅居养老产品和线路;《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扩大文化和旅游服务消费作出部署,为旅居产业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

从省内工作看,我省先后出台《黑龙江省康养旅游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6年)》等政策文件,《2026年黑龙江省夏季避暑旅游“百日行动”实施方案》专门部署大力发展康养旅居,要求擦亮“旅居康养·乐享龙江”品牌,各地在实践中形成了一批旅居产品和经验做法。同时也要看到,我省旅居产业仍存在空间布局较为分散、业态产品不够丰富、配套服务有待完善、市场主体偏弱等问题,亟需通过专门政策加以引导和规范。

为此,省文化和旅游厅在深入调研、总结实践基础上研究制定《指导意见》,推动全省旅游业从观光打卡向长留慢居转型,加快培育旅居产业新增长点,叫响“旅居康养·乐享龙江”品牌,助力特色文旅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意见》确定的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是什么?

(一)关于发展思路和方向

《指导意见》提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及视察黑龙江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生态优先、四季统筹、文化赋能、主客共享”的发展思路,坚持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方向,以避暑康养为重点、冰雪体验为补充,着力发展避暑康养旅居、乡村田园旅居、边境风情旅居、文化艺术旅居、寒地试车旅居、运动休闲旅居、数字游民旅居,充分激活特色文旅资源潜力。

(二)关于功能定位

《指导意见》明确,将旅居产业培育为文旅消费升级新引擎、乡村振兴新动能、对外文化传播新渠道,努力把黑龙江打造成为特色鲜明、配套完善、服务优质的旅居康养目的地。

(三)关于发展目标

《指导意见》设置两个阶段性目标,并对应明确量化指标。到2028年,全省旅居产业规模持续扩大、产品体系初步形成、服务品质明显提升、品牌形象逐步树立、市场主体不断壮大,年接待旅居人数达到300万人次,旅居消费总规模突破280亿元。

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域覆盖、四季皆宜、业态丰富、服务优质的旅居目的地网络,旅居产业成为全省文旅产业重要增长极,年接待旅居人数突破500万人次,旅居消费总规模突破400亿元,黑龙江成为全国避暑康养旅居优选地、边境特色旅居示范地。

三、全省旅居产业在空间上如何布局?

《指导意见》依托全省寒地生态、森林资源、界江边境、黑土农耕、民俗文化优势,结合交通路网、城镇格局和产业基础,构建“一核引领、两带串联、三区支撑”的全域旅居发展格局,引导旅居资源集约集聚、串点成线,推动组团发展、全域联动。

(一)一核枢纽牵引:建设哈尔滨旅居集散中心

发挥省会城市政治、经济、交通、医疗、商业综合优势,打造全省旅居集散枢纽、客源汇集高地、品牌展示窗口、综合服务中心,辐射带动全省旅居产业发展。依托哈尔滨新区、松北避暑休闲板块、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重点发展音乐艺术、城市休闲、避暑康养旅居,吸引数字游民、文艺创作者、康养群体中长期驻留,建设“夏享清凉、冬赏冰雪”的全省旅居标杆城市,打造联通东北亚的国际旅居度假目的地。

(二)两带串联互动:打造特色旅居产业发展带

一是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旅居带。以大小兴安岭连绵山林为依托,统筹森林、湿地、温泉、火山、极光等资源,贯通沿线交通路网,串联漠河、北极村、伊春、五大连池及黑河南部、鹤岗、佳木斯西部等区域,打造伊春森林康养、五大连池火山矿泉康养、黑河和大兴安岭寒地试车旅居等精品节点,整体塑造夏季避暑、秋冬静修的北方森林生态旅居黄金带。

二是界江界湖边境风情旅居带。沿黑龙江、乌苏里江边境布局,以黑河、牡丹江、佳木斯、鹤岗、鸡西、双鸭山等口岸城市为节点,整合界江风光、边境口岸、中俄风情、少数民族村寨、红色文化等特色资源,重点培育黑河中俄双子城旅居、抚远东极日出旅居、绥芬河商贸文旅旅居板块,依托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等沿边开放平台,发挥中俄两国人员往来便利的优势,开发中长期旅居产品,打造特色沿边旅居示范带。

(三)三区功能支撑:打造差异化旅居功能板块

一是松嫩平原湿地温泉旅居功能区,以齐齐哈尔、大庆为重点,依托扎龙湿地、连环湖和林甸温泉、杜尔伯特草原等资源,突出湿地温泉康养核心功能,重点发展湿地观鸟、温泉疗愈、草原休闲、田园度假等业态,配套康养公寓、银发社区和乡村旅居集群,打造西部湿地温泉康养旅居板块。

二是三江平原大农业田园旅居功能区,以佳木斯、双鸭山、七台河、鹤岗为重点,依托建三江现代化大农业、三江湿地、寒地中草药等资源,突出田园农养核心功能,重点发展农垦研学、湿地休闲、田园度假、医药康养等业态,打造东北部“北国大粮仓”田园旅居板块。

三是张广才岭山湖度假旅居功能区,以牡丹江、鸡西两市内陆县(市)为重点,依托张广才岭、老爷岭山林湖库,整合镜泊湖、兴凯湖、中国雪乡、林海雪原、横道河子、渤海国遗址等资源,突出山湖避暑度假核心功能,重点发展湖滨避暑、森林静养、山地运动、文化研学,冬季适度发展雪乡赏雪、林海雪原体验,打造东南部“湖山林海”度假旅居板块。

四、《指导意见》重点培育哪些旅居业态?

《指导意见》立足黑龙江生态、边境、农耕、民俗资源,匹配不同旅居群体消费需求,坚持存量提质、增量培育,深耕细分旅居赛道,重点发展七个方面的特色业态,推动传统观光向中长期驻留旅居转型,构建层次清晰、供需适配的旅居产品体系。

(一)做强避暑康养旅居。依托大小兴安岭森林资源,开发森林静养、林间疗愈项目,面向都市减压、中老年群体打造森林旅居场景,发展旅居换住业态,支持季节性异地轮换居住,丰富康养度假供给;挖掘五大连池、林甸、连环湖矿泉温泉资源,开发矿泉理疗、温泉康养产品;发挥道地中药材优势,开发药膳、中药熏蒸、中医调理等康养体验,整合森林、温泉、中医药资源,打造复合型康养旅居产品。

(二)做精乡村田园旅居。结合松嫩平原湿地草原、三江平原等大农业资源,打造差异化乡村旅居产品,常态化推出大田观光、农事劳作、田间采摘等农耕体验;深挖赫哲、鄂伦春等少数民族文化,打造民俗节庆、非遗手工、渔猎体验等北疆特色乡村旅居内容;探索田院认领式农耕旅居、农户半自住半经营民宿模式,打造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乡村旅居集群。

(三)做特边境风情旅居。依托黑河、抚远、绥芬河等沿边口岸,开发界江巡航、东极日出、边城漫步等沉浸式边城生活体验;挖掘中俄交融文化,打造俄式风情、跨境游学业态;串联沿边口岸、历史遗址、界江景观,打造融合国防科普、边境文化、界江风光的主题旅居线路,积极打造边境文化季、边境联赛等文旅体IP,推行同城旅居优待政策;利用中俄互免签证政策机遇,完善俄语导览、跨境支付、医疗结算等便利化服务,面向俄罗斯居民开发中医康养、避暑休闲、购物度假等适销旅居产品,吸引俄方游客由过境打卡向深度体验延伸,促进两国人民常来常往、友好往来。

(四)做优文化艺术旅居。依托哈尔滨音乐名城,常态化举办音乐沙龙、小型展演、音乐体验工坊;依托横道河子中东铁路遗存、渤海国遗址、塔河十八站鄂伦春文化,打造写生、摄影、文学采风专属体验场景;活化旧厂房、老民居,打造艺术创作、文创研发空间,吸引艺术家、设计师驻留;开发非遗手工、红色文化体验等沉浸式文化旅居产品。

(五)做专寒地试车旅居。依托黑河、大兴安岭寒地试车产业基础,吸引国内汽车及零部件企业、研发测试团队冬季进驻开展高寒试验;围绕试车人群中长期驻留需求,完善人才公寓、商务办公、餐饮购物、车辆维保等配套服务,开发试车观摩、极寒体验、冰雪研学等衍生产品,推动“试车流量”转化为“旅居增量”。

(六)做活运动休闲旅居。依托森林、山地、界江等资源,开发徒步、森林穿越、江畔骑行、户外露营等户外项目;在伊春、大兴安岭、亚布力等区域打造专业户外体验、技能教学产品;依托“东北超”、马拉松等体育赛事,开发赛事观摩、户外交流等衍生旅居业态。

(七)做新数字游民旅居。依托优良生态环境与城市配套,完善千兆光网和5G网络双路覆盖,布局静音办公舱、共享工位、独立直播间、智能会议室等共享设施,打造适配远程办公、自由创作者的旅居空间;举办文创营地、社群沙龙、在地文化体验活动,构建“工作+生活+体验”一体化新模式,培育年轻化、创新型旅居业态,打造北疆数字游民聚居地。

五、《指导意见》在配套服务和要素保障方面有哪些安排?

围绕旅居人群长期驻留生活需求,《指导意见》从住宿、餐饮、交通三个方面完善配套,并就要素保障作出安排,构建全链条、高品质的旅居服务保障体系。

(一)优化多元住宿供给。盘活城乡闲置房产、闲置酒店、疗养院等存量资源,适配中长期旅居需求,重点发展乡村民宿、旅居公寓、特色营地等多元住宿业态,推进星级民宿培育认定,打造龙江旅居住宿特色品牌,提升资源集约利用水平。

(二)完善在地餐饮服务。深耕龙江特色餐饮,做强“龙江味道”地域品牌;完善旅居便民生活网点,保障旅居人群日常采购、自主生活需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与溯源制度,规范经营秩序,筑牢饮食安全底线。

(三)畅通便捷交通体系。优化旅居重点区域交通接驳,完善旅游公交、乡村客运、自驾营地、充电桩及应急配套;规范车辆租赁服务,完善自驾导览体系,畅通旅居出行微循环。

(四)强化要素保障。加强规划统筹,做好与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乡村振兴等专项规划衔接,建立省级旅居重点项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强化人才保障,定向培养旅居运营、康养服务等实用人才;守牢安全底线,压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健全联合监管和信用红黑榜制度,营造规范诚信的旅居消费环境;深化试点示范,择优遴选省级旅居试点、分类打造示范样板,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六、如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强品牌营销?

(一)精准招引优质旅居市场主体。围绕旅居运营、民宿集群、康养服务等重点领域,靶向引进国内头部文旅、连锁民宿、专业康养运营企业,通过以商招商、项目合作引入成熟运营模式、客源渠道,提升产业专业化、标准化水平。

(二)培优本土经营旅居主体。引导省内优质旅行社、星级酒店、A级旅游景区、等(星)级民宿和文创企业延伸旅居产业链,培育本土骨干企业;支持国企盘活闲置资源参与旅居项目建设;扶持中小微主体差异化、精细化发展,吸引青年、文创人才返乡创业,夯实产业基础力量。

(三)创新产业发展模式。适配候鸟式、季节性旅居特点,推出长短租结合、淡旺季兼顾的定制旅居产品;依托数字技术发展智慧旅居服务,推广轻资产托管、连锁化运营模式;推动旅居与农业、文创、赛事、节庆等深度融合,延伸消费链条,提升产业附加值。

(四)加强品牌营销。围绕“旅居康养·乐享龙江”品牌,整合全省旅居资源,培育区域子品牌、产品微品牌,构建层级清晰、全省联动的品牌体系,通过示范创建、线路评选树立行业标杆,营造“北国好风光,旅居来龙江”的浓厚氛围;实施精准分众营销,实行差异化营销,重点拓展南方避暑康养客源,适度开发冬季温泉疗养市场,积极开发跨境客源,针对银发、亲子、青年创客、户外群体开展精准推广,稳定团体疗休养、团建客源;搭建全媒体宣传矩阵,依托新媒体、主流媒体常态化开展品牌推广,邀请文旅达人、文化名人体验代言,结合省级重大节庆植入旅居场景,深化航铁、OTA平台、金融机构跨界合作,推出旅居惠民产品,持续拓宽市场渠道。

七、《指导意见》有哪些惠民利民举措?

《指导意见》坚持主客共享,政策安排兼顾旅居人群、市场主体和当地群众。

一是面向旅居人群,发展旅居换住、季节性异地轮换居住,推行同城旅居优待,推出旅居惠民产品,完善便民生活网点和导览、支付、结算等便利化服务,让游客留得下、住得安、体验好。

二是面向创业者和中小微主体,扶持中小微主体差异化、精细化发展,吸引青年、文创人才返乡创业,推广轻资产托管、连锁化运营,降低创业经营门槛。

三是面向俄罗斯居民等入境群体,依托中俄互免签证政策,完善俄语导览、跨境支付、医疗结算等服务,开发适销旅居产品,促进两国人员往来和友好交流。

四是面向乡村和农民,通过田院认领、农户半自住半经营民宿、乡村旅居集群建设等方式,把闲置农房和乡村资源转化为经营性资产,带动农民就近就业和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

八、与以往政策相比,《指导意见》有哪些深化和拓展?

《指导意见》与《黑龙江省康养旅游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6年)》、冬夏季旅游“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等政策衔接配套,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实现了深化拓展。

一是在产业内涵上,由侧重康养旅游拓展为涵盖避暑康养、乡村田园、边境风情、文化艺术、寒地试车、运动休闲、数字游民的七大业态体系,覆盖面更广、针对性更强。

二是在空间统筹上,由各地分散探索、单点推进,转向“一核引领、两带串联、三区支撑”的系统布局,推动资源串点成线、全域联动。

三是在推进机制上,明确两个阶段量化目标,配套建立重点项目库、试点示范、信用红黑榜和人才培养等机制,形成从目标设定、项目支撑到考核监管的工作闭环,更有利于政策落地见效。

《指导意见》的出台,坚持生态优先、市场导向和主客共享,系统回答了我省旅居产业发展的思路目标、空间布局、业态产品、配套保障等问题,将有力推动全省旅游业从观光打卡向长留慢居转型,持续释放旅居产业综合带动效应,为文旅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相关文件: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加快推进旅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