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以及行政管理的实际情况,经认真梳理,我局决定废止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本通知自2024年11月3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件)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件)

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巡游出租车经营权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深交规〔2020〕7号)

二、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道路客运招呼站管理规范》的通知(深交规〔202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