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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我委印发《广州市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推荐布局清单》(以下简称原《清单》)。文件印发以来,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新型储能电站投资建设,有力支撑我市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在扩大有效投资、带动储能产业链发展等方面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逐步形成“政府规划引导、社会资本建设、电网开放服务”的协同发展格局。
为打造新型储能场景开放示范标杆,提升清单对新型储能项目落地的支撑效能,推动我市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碳达峰试点城市、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力提升试点城市建设,结合电网接入容量、存量项目推进实施情况,我委对原《清单》内电网侧储能项目予以更新调整。现将《广州市新型储能电站推荐布局清单(2026年)》印发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选用大容量、高安全性能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固态电池、金属空气电池、氢储能等先进新型储能技术及产品,优先支持建设4小时及以上长时储能项目。
二、鼓励开展储能电站运行状态监测与分析研判,精准评估多时间尺度下储能资源可调节能力。
三、鼓励应用先进传感、故障智能诊断技术,持续提升储能电站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四、鼓励新型储能电站参与我市各类新型储能场景建设,支持先行先试、试点示范,不断丰富市场品种、拓宽收益渠道。储能项目业主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选择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提供电力辅助服务,实行自负盈亏。
五、新型储能电站应当接入广东省储能电站安全监管平台,按规定报送设备运行、隐患排查治理、事故事件等相关数据,相关数据同步归集至广东社会消防管理应用平台。
六、新型储能电站须按照现行政策法规要求办理备案、建设实施、并网验收及调度运行等手续,严格落实电力市场、涉网安全等管理规定。
七、项目原则上接入22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优先按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站应具备黑启动、孤网运行能力,优先配置构网型控制策略,实现跟网型、构网型控制策略灵活切换。
专此函达。
附件:广州市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推荐布局清单(2026年版).pdf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1月5日
(联系人:郭一帆;电话:8312364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