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强化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推动重大科技创新成果高效转化应用,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市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东营市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5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管理办法》;2026年8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山东省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聚焦重大战略产业发展需求,强化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加快重大科技创新成果高效转化应用。《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构建完善“技术突破—场景验证—产业应用—体系升级”体系。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发展壮大新兴产业,根据国家、省发展改革委最新政策要求,经征求市县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并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制定印发了《管理办法》。
二、把握原则
起草过程中,主要把握以下三点原则:
一是全面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对照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原则,进一步聚焦在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重大战略领域,同步厘清市级平台培育程序、要求,为争创更多国家级、省级平台做好储备。
二是推动科技与产业创新融合。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定位于技术创新,重点解决关键战略领域“卡脖子”难题,开展关键工艺、关键装备、关键材料开发验证。鼓励行业领军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集聚人才、资金、技术、设备等资源要素,强化前沿引领技术研发和系统性集成技术供给。
三是坚持需求对接和统筹规划。结合国家和省市相关产业规划和重大工程实施,围绕特定产业方向,适时谋划启动市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布局建设工作。同时,每年进行总结评估,定期开展运行评价,建立有序退出机制。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6章、26条,包括总则、管理机制、申报认定、运行评价、鼓励政策和附则。
(一)总则。明确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的目标定位和主要任务。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定位于技术创新类平台,主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概念验证和中试能力建设、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生态构建、协同创新等任务。
(二)管理机制。明确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全市产业创新中心领域布局,各县区(功能区)发展改革部门、市直有关部门是新兴产业创新中心主管部门,提出新兴产业创新中心运行方式、资金筹措、人才招引、开放共享等要求。
(三)申报认定。新兴产业创新中心按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的原则布局,应满足建设领域、目标定位、基础条件、规模优势、组织体系、运行机制等方面基本条件,明确组织认定程序等。
(四)运行评价。明确主管部门负有监管职责,提出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的总结评估、运行评价的周期、等级等要求,以及方案调整、资格撤销等事项。
(五)鼓励政策。从平台、人才、项目等领域明确支持政策,鼓励主管部门、地方有关部门给予必要支持等。
(六)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