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市工信能源〔2023〕31号,经单位申请,所在地工信、财政部门初审、专家现场评审、专项审计等程序,我局确定以下单位(见公示表)符合补助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

联系人: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2261022

市工信局计财科2223299

市财政局企业科2692731

附件下载

拟安排2023年省级节能循环经济专项切块资金项目名单(第三批)公示表.xls

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