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审查了《广播电视台融合媒体云平台总体架构》和《广播电视台融合媒体云平台接口协议》等两项标准文件,已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推荐性行业标准,予以发布。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标准编号:

GY/T354-2021《广播电视台融合媒体云平台总体架构》;

GY/T355-2021《广播电视台融合媒体云平台接口协议》。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2年4月15日

附件1:GYT+354-2021《广播电视台融合媒体云平台+总体架构》附件2:GYT+355-2021《广播电视台融合媒体云平台+接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