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3年福建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的公示

来源:厅资配处时间:2024-02-0216:29

根据《福建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实施细则》《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我厅于2023年组织完成了福建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工作,现将绩效评估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4年2月2日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内,如对公示结果有意见,可来电咨询反映。

省科技厅监督处0591—87310957

省科技厅资配处0591—87881115

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0591—87859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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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全文及附件.docx(点击下载)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