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2021年度长春市重点研发计划关键技术攻关专项(农业,医药、医疗器械,民生科技领域)、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科学家工作站专项执行期满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结论予以公布(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复议申请。

公示期:2024年4月1日—4月8日

受理处室:长春市科技局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处

受理地址: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576—2房间(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联系电话:88777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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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1年度重点研发计划关键技术攻关专项农业领域项目验收结论汇总表.xlsx(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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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1年度重点研发计划关键技术攻关专项医药、医疗器械领域项目验收结论汇总表.xlsx(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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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021年度重点研发计划关键技术攻关专项民生科技领域项目验收结论汇总表.xlsx(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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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2021年度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科学家工作站项目验收结论汇总表.xlsx(点击下载)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