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及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依照《江苏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对南京明亮光学眼镜有限公司汉口路店企业的开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施现场检查验收,该企业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标准,拟予颁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在此期间,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陈述和申辩,或者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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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经营方式 | 住所 | 经营场所 | 库房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医技人员 | 经营范围 |
1 | 南京明亮光学眼镜有限公司汉口路店 | 零售 | 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7号一楼 | 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7号一楼-2室 | ****** | ****** | 李叶娟 | 戴超 | 秦红云 | 2002版零售:6822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不含塑形角膜接触镜)*** 2017版零售:160601接触镜(不含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160602接触镜护理产品*** |
特此公示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