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及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依照《江苏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对南京怡目眼镜有限公司企业的开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施现场检查验收,该企业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标准,拟予颁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在此期间,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陈述和申辩,或者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局举报投诉中心联系电话:025-12315 

邮 编:210007

序号 

企业名称 

经营方式 

住所 

经营场所 

库房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医技人员 

经营范围 

1 

南京怡目眼镜有限公司

零售

南京市栖霞区西岗街道仙林大道181号万达茂一层1007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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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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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示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