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士工作站:

根据《吉林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吉科规〔2024〕1号),现开展2024年度吉林省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3年7月底前获得省科技厅批复建站的院士工作站。

二、评价内容

承建单位需填报《吉林省院士工作站评价表》(详见附件),主要包括:

(一)信用建设情况:主要是信用制度建设、信用风险记录、履约能力等情况。

(二)研发及投入情况:主要是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承担单位自主研发和产学研合作项目,承建单位研发投入等情况。

(三)成果转化情况:主要是院士团队与企业协同攻关、技术成果在吉转化应用、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技术)、新设备(材料)以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

(四)人才引进培养情况:主要是院士专家及其科研团队在站工作情况,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等情况。

(五)知识产权创造情况:主要是申请及授权相关知识产权、发表论文著作、制定标准等创造应用情况,以及获得科技奖励等情况。

(六)产业及学科的辐射带动:主要是院士工作站建设运行对相关行业、学科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情况。

三、评价结果及项目支持

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评价结果良好(含)以上的院士工作站择优给予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

四、相关要求

(一)请承建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真实填报相关数据,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由省科技厅创新体系与政策法规处牵头负责,委托省科技创新研究院承担具体工作。

(三)各承建单位将绩效评价材料(一式2份,需加盖公章),于2024年7月16日16时前报送至省科研院(长春市南关区522号),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ykyfzb@163.com。

五、联系方式

吉林省科技创新研究院

联系人:李青联系电话:0431-88620619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创新体系与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刘嵩扬联系电话:0431-88975471

 

附件:吉林省院士工作站评价表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