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有涉粮企业: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要求,现将《北京市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备案事项告知承诺实施意见》的通知发给你们,请各相关企业认真落实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备案工作。

附件:北京市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备案事项告知承诺实施意见.pdf

北京市大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4日

(联系人:马艳霞;联系电话:010-81296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