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

为积极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长春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推进方案

 

  

  

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