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报主体在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依法实际经营;2. 申报主体近三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3. 申报主体需是持牌法人金融机构;4. 申报主体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新引进或新设立的持牌法人金融机构,实收资本需在1亿元(含)以上;或已设立的持牌法人金融机构,实收资本单次增资需在1亿元(含)以上。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关于开展2026年持牌法人金融机构经营发展奖励申报的通知
https://kfqgw.beijing.gov.cn/zwgkkfq/2024zcwj/202602/t20260224_45364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