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查企业
查政策
首页
应用中心
数字化方案
登录
|
注册

鄞州区节能专项资金补助

发布时间:2026.02.24
发布部门: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http://www.nbyz.gov.cn/col/col1229137185/art/2026/art_79e1603e7ce54881bb777c610a217e55.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资源与环境
  • 新能源与节能
  •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 节能减排

申报条件

1. 企业符合《宁波市鄞州区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 项目符合《宁波市鄞州区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使用范围。 3. 项目已建设完毕,稳定运行并产生实际节能效果。

扶持标准

按《宁波市鄞州区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鄞发改〔2025〕7号)执行,具体标准未在正文及附件中明确说明。

申报材料

1. 鄞州区节能改造项目节能专项资金申请表 2. 鄞州区节能改造等项目投资明细表 3. 鄞州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金申请表 4. 鄞州区公共充电设施项目申报表 5. 项目完成证明及节能效果相关材料(需符合管理办法第四章要求)

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宁波市鄞州区节能专项资金补助的通知

http://www.nbyz.gov.cn/col/col1229137185/art/2026/art_79e1603e7ce54881bb777c610a217e55.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企业加大节能改造投资力度,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完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网络,根据《宁波市鄞州区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鄞发改〔2025〕7号)要求,现决定组织申报2025年度宁波市鄞州区节能专项资金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区级重点或示范性节能改造项目、区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能源审计项目和公共充电桩建设项目。

二、申报条件

1.企业符合《宁波市鄞州区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项目符合《宁波市鄞州区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使用范围。

3.项目已建设完毕,稳定运行并产生实际节能效果。

三、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参照《宁波市鄞州区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鄞发改〔2025〕7号)第四章。

四、工作要求

1.请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有关企业(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将有关申报材料一式2份(含电子材料)报送至区发改局。

2.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节能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能源审计项目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574-89187428;公共充电桩建设项目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0574-89187428。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鄞州区人民政府B楼4117办公室。

附件:1.鄞州区节能改造项目节能专项资金申请表.doc

2.鄞州区节能改造等项目投资明细表.doc

3.鄞州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金申请表.doc

4.鄞州区公共充电设施项目申报表.doc

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2月24日

上一篇: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持牌法人金融机构经营发展
下一篇:北仑区未来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