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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前沿技术研发

发布时间:2026.03.04
发布部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原文链接:https://kxjst.jiangsu.gov.cn/art/2026/4/1/art_82540_11752801.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农业
  • 生物与新医药
  • 电子信息
  • 新材料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研发投入补贴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1. 项目需符合指南重点领域和方向,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完成基础理论创新,形成样品、样机或原型机,具备市场应用前景。项目名称需科学规范,以“XXX技术研发”为后缀。 2. 申报单位须为江苏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具备较强科技研发能力和规范管理。高校、科研院所或省产研院专业研究所申报项目需有省内企业联合,且企业实质性参与。 3. 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40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人才担任负责人或骨干的比例不低于45%。同一单位及关联单位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 4. 项目需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质量、贡献和影响。实施期满后须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及标准化研究成果。 5. 不受理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无实质创新内容、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的项目。同一企业同年度仅可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且不得申报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省重点培育领军企业除外)。

扶持标准

1. 通过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1/3,每个项目最高支持500万元。 2. 鼓励高新区围绕人工智能、量子科技、脑机接口、原子级制造等重点专题组织项目,支持高新区与高校协同创新,省“双高协同”试点高新区可增报2个项目(由区内企业联合试点高校申报)。 3. 长三角和省级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省重点培育领军企业可增报1项,不占主管部门推荐名额。 4.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左右,销售等经济指标不纳入考核范围。关键创新指标取得颠覆性成果的项目可不设量化考核硬性要求。

申报材料

1. 项目申报书(含绩效目标申报表)。 2. 项目负责人及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扫描件)。 3. 相关附件材料(如专利证明、合作协议等)。 4. 项目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表(纸质,加盖公章)及主管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 5. 联合申报协议(多单位联合申报时需提供)。 6. 科技伦理审查材料(涉及人体、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等科技活动的项目需提供)。

政策原文

关于印发《2026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https://kxjst.jiangsu.gov.cn/art/2026/4/1/art_82540_117528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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