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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质量标准类

发布时间:2026.03.05
发布部门: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链接:https://www.yy.gov.cn/col/col1229136657/art/2026/art_3e93cbe852534a8aa95d1991ab73bfcc.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电子信息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科技创新
  • 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1. 申报对象需符合《<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知识产权与质量品牌标准政策实施细则》要求;2. 申报企业当年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新增违建等违法违纪行为;3. 申报内容需为首次获‘品字标’系列认证(含‘浙江制造’‘浙江农产’‘浙江服务’)、绿色产品认证、各类标准制定、标准化项目及奖项。

扶持标准

1. 首次获‘品字标’系列认证奖励5万元;2. 绿色产品认证奖励10万元;3. 参与标准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分别奖励5万元/项、3万元/项、2万元/项、1万元/项;4. 获得标准化项目及奖项(如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省级标准化项目)按实际完成情况给予相应补助。

申报材料

1. 余姚市质量标准奖励补助申报表(需加盖公章);2. 企业营业执照或主体登记证书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 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如认证证书、标准文本、项目批复文件等,均需加盖公章);4. 其他专项材料(如知识产权评优需提供荣誉认定证书,地理标志需提供商标注册证书及产业化证明等,具体以实施细则为准)。

政策原文

关于申报2025年度质量标准类奖励补助项目的通知

https://www.yy.gov.cn/col/col1229136657/art/2026/art_3e93cbe852534a8aa95d1991ab73bfcc.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有关企业单位:

依据《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余政发〔2025〕5号)和《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余姚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知识产权与质量品牌标准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余市监联发〔2025〕9号)要求,现我局启动2025年度质量标准类奖励补助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奖励内容

1.申报对象:符合《<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知识产权与质量品牌标准政策实施细则》,且当年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新增违建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企业单位,均可申报。

2.申报内容:首次获“品字标”系列认证(含“浙江制造”“浙江农产”“浙江服务”,不包含“丽水山耕”认证),绿色产品认证,各类标准制定,有关标准化项目及奖项。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3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申报表(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或主体登记证书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见附件2)一式一份。

3.报送地址: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余姚市南雷南路301号)质量与标准计量科(501办公室)。

质量联系人:赵志青;电话:89554355

标准联系人:吕汶权;电话:89554310

附件1.余姚市质量标准奖励补助申报表.docx

附件2.《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知识产权与质量品牌标准政策实施细则.pdf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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