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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奖补

发布时间:2026.03.05
发布部门: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链接:http://scjgj.huhhot.gov.cn/gsgg/tzgg/202603/t20260305_1980706.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知识产权奖励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1. 2023年认定的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 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并获得证书的企业;3. 获得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企业;4. 企业需承诺无社会信用缺失、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问题、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不配合政府工作等负面问题,无非正常专利、商标申请行为。

扶持标准

1. 内蒙古自治区优势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2. 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的企业资助首个认证周期实际发生的认证费用(以认证机构票据为准);3. 中国专利奖获奖标准:金奖50万元/件、银奖20万元/件、优秀奖10万元/件;外观设计金奖15万元/件、银奖10万元/件、优秀奖5万元/件;实用新型金奖10万元/件、银奖5万元/件、优秀奖3万元/件;同一专利项目按最高奖项奖励,不重复奖励。

申报材料

1. 收款收据(需加盖企业公章及财务章);2. 《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请书》;3. 《政策兑现企(事)业单位信息汇总表》(签字确认);4. 奖补申请(加盖企业公章);5.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政策原文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6年知识产权奖补政策兑现的通知

http://scjgj.huhhot.gov.cn/gsgg/tzgg/202603/t20260305_1980706.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通过财政资金鼓励、引导企业持续提升知识产权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按照《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办法》(呼政发〔2021〕24号)的要求,开展2026年知识产权奖补政策兑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标准

(一)2023年认定的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按照《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办法》第八条第(六)款:“对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奖励;对认定的自治区优势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培育合格并认定的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获得多项、多级认定的,按补差、就高原则实施奖励。”的规定进行奖励;

(二)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的企业,按照《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办法》第八条第(五)款:“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并获得证书的企业,每次资助为认证机构收取的“初次认证、监督审核至再认证”的首个认证周期实际发生的认证费用,以认证机构出具的收费票据为准。”的规定进行资助;

(三)对获得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按照《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办法》第八条第(三)款:“对获得国内、外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每件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获得外观设计金、银奖和优秀奖的,每件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对获得实用新型设计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每件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同一专利项目获得不同级别专利奖项的,按获得的最高奖项奖励金额进行奖励,不重复奖励。”

二、兑现程序

请相关单位(见附件3)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于2026年3月20日前提交下列材料至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水岸小镇G区4号楼701室):

(一)收款收据

按照以下模板填写收据:

今收到: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交 来:政策兑现款:(按照具体兑现项目填写)

人民币:        万元(加盖企业公章及财务章)

(二)《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请书》(见附件1)

(三)填写《政策兑现企(事)业单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并签字确认

(四)奖补申请(加盖企业公章)

(五)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薛鑫 联系电话:5699691

附件:1.附件1.《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请书》.docx

2.附件2.《政策兑现企(事)业单位信息汇总表》.wps

3.2026年拟兑现名单.doc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局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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