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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知识产权促进工作

发布时间:2025.12.23
发布部门: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链接:https://www.meizhou.gov.cn/mzamrgk/gkmlpt/content/2/2853/post_2853622.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电子信息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 科技成果奖励
  • 知识产权奖励

申报条件

1. 申报人为出质知识产权的合法权利人(出质人),存在共同所有权人的,已取得其他共同所有权人的同意;2. 该笔贷款的本息须已于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期间全额结清;3. 贷款利息的起算时间(起息日)应不早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所载的质权设立日期;4. 已办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质押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5. 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手续应在贷款合同或质押合同签订后及时办理,原则上《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的出具日期与上述合同签订日期相隔不超过30个自然日;6. 知识产权质押担保法律关系应清晰明确,质押事项应在借款主合同或与之不可分割的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并作为贷款发放的前提条件之一。

扶持标准

1. 银行利息资助:按单笔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30%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累计资助最高不超过9万元;2. 担保费资助:对引入担保公司合作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按贷款金额的1%给予企业担保费资助,单笔资助最高不超过6万元;3. 国家、广东专利奖奖励:中国专利或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4.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奖励:2023-2024年度认定的国家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省级示范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5万元;5. 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资助:首次通过认证并拥有1件以上有效发明专利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2万元,完成首个认证周期的再资助3万元(通过梅州贯标项目认证的企业不重复资助2万元)。

申报材料

1.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利息资助需提交:《梅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利息资助申请表》、银行贷款合同及凭证、知识产权质押合同及登记通知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出具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情况说明函》;2. 担保费资助需提交:《梅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费资助申请表》、贷款担保合同及费用票据复印件、银行贷款借据、营业执照复印件;3. 国家/广东专利奖奖励需提交:奖励申请表、获奖正式文件复印件、单位有效证明复印件;4.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奖励需提交:奖励申请表、获奖正式文件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5. 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资助需提交:认证资助申请表、认证证书复印件、有效发明专利证明材料、单位营业执照。

政策原文

关于开展2025年度知识产权促进工作资助的通知

https://www.meizhou.gov.cn/mzamrgk/gkmlpt/content/2/2853/post_2853622.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园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若干措施及其配套文件的通知》(梅市府〔2022〕24号)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梅州市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若干措施及其配套文件的通知》(梅市府〔2025〕1号)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开展2025年度知识产权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

专题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

(一)资助对象

本市辖区内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以其知识产权出质获得融资并已按时结清贷款的,可申请资助。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为出质知识产权的合法权利人(出质人),存在共同所有权人的,已取得其他共同所有权人的同意;

2.且该笔贷款的本息须已于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期间全额结清;

3.贷款利息的起算时间(起息日)应不早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所载的质权设立日期;

4.已办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质押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5.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手续应在贷款合同或质押合同签订后及时办理,原则上《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的出具日期与上述合同签订日期相隔不超过30个自然日;

6.知识产权质押担保法律关系应清晰明确。质押事项应在借款主合同或与之不可分割的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并作为贷款发放的前提条件之一。

(三)资助标准

1.银行利息资助

资助标准:按单笔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30%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累计资助最高不超过9万元。

2.担保费资助

资助标准:对引入担保公司合作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按贷款金额的1%给予企业担保费资助,单笔资助最高不超过6万元。

申报要求:担保费资助与利息资助同步申报,相关材料随贴息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四)申报材料

1.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利息资助,需提交以下材料:

(1)《梅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利息资助申请表》(详见附件1);

(2)银行贷款合同、借款借据、还贷凭证、利息支付凭证及对应的支付明细清单;

(3)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银行出具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情况说明函》(详见附件2)。

2.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费用资助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梅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费资助申请表》(详见附件1);

(2)贷款担保合同、贷款担保费用票据复印件;

(3)银行贷款借据;

(4)营业执照复印件。

专题二:国家、广东专利奖奖励

(一)奖励对象和标准

1.对获得中国专利或者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2.对获得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

(二)奖励材料

1.国家、广东省专利奖奖励申请表(详见附件1);

2.获奖项目的正式文件(如:下达文件)复印件;

3.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的单位有效证明复印件。

专题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奖励

(一)奖励对象和标准

对2023年度、2024年度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和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和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奖励材料

1.国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奖励申请表(详见附件1);

2.获奖项目的正式文件(如:下达文件)复印件;

3.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专题四: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资助

(一)资助对象和标准

对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国家标准认证并拥有1件以上有效发明专利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2万元,完成“初次认证、监督审核至再认证”首个认证周期的再给予资助3万元。通过梅州市企业知识产权贯标推进项目取得认证的企业不再给予一次性资助2万元。

(二)资助材料

1.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资助申请表(详见附件1);

2. 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3.有效发明专利数量证明材料;

4.单位营业执照。

二、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网上申报

本项目通过“粤财扶助”梅州平台(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进行申报。未注册的单位请先完成平台注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逾期系统将不予受理。

(二)纸质材料提交

网上申报材料经初审通过后,请申报单位下载系统生成的申报材料,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2026年1月5日下班前报送至以下地址: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11号“惠企政策兑现窗口”(联系人:汤诗茹,联系电话:0753-6133889)

(三)联系方式

1.平台技术咨询:“粤财扶助”梅州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753-2122836

2.业务政策咨询:梅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联系人:刘瑜凤;电话:0753-2265369

附件:1.知识产权资助申请表

2.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情况说明函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2日   

附件:

1.关于开展2025年度知识产权促进工作资助的通知-正文.pdf

2.附件1知识产权资助申请表.docx

3.附件2关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情况说明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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