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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未来工厂梯度培育

发布时间:2026.03.11
发布部门: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www.yy.gov.cn/col/col1229136657/art/2026/art_10c6606a15e14e5dbe28bb42fb0d90bb.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1. 申报企业需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行业允许分支机构申报),项目在省内建设实施。 2. 企业生产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近2年内无违法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或环境问题(信用良好以上)。 3. 数字化车间培育项目:数字化水平≥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二级;智能工厂培育项目:数字化水平≥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二级;未来工厂试点:数字化水平≥3.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三级。 4. 项目建成时间要求: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在建项目需2027年10月底前建成,建成项目需2024年后完成建设;未来工厂试点项目需2027年10月底前建成。 5. 投资要求:数字化车间(2000万/1500万)、智能工厂(4000万/3000万)、未来工厂试点(8000万/6000万)。 6. 未来工厂试点实行限额推荐(宁波≤10家),需通过答辩、专家评审及现场核查。 7. 所有申报企业需同步完成“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未培育入库企业无法参与2026年项目申报。

扶持标准

1. 梯度培育认定标准: - 数字化车间需涵盖8项能力域、24项能力子域; - 智能工厂需涵盖11项能力域、34项能力子域; - 未来工厂需涵盖14项能力域、44项能力子域。 2. 项目需在提质、增效、降本、安全、绿色生产等方面取得成效,符合《未来工厂梯度培育工作实施指南》要求。 3. 未来工厂需在关键技术装备、业态模式创新、组织管理创新、对外赋能等方面形成特色成果,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并同意对外宣传展示、复制推广。 4. “揭榜挂帅”项目单列通道、单独评审,支持传统工艺与信息技术融合创新。

申报材料

1. 通过“浙企智造在线”平台完成企业数字化水平评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及项目信息填报。 2. 线上填写《浙江省数字化车间培育项目申报表》《浙江省智能工厂培育项目申报表》《浙江省未来工厂试点企业申报书》。 3. 提供项目概况(500字内)、项目实施先进性说明(核心技术、生产工艺、智能装备、工业软件等)。 4. 附件材料:企业法人账号、相关评估报告、投资证明文件等。

政策原文

关于开展2026年度浙江省未来工厂梯度培育项目征集和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ww.yy.gov.cn/col/col1229136657/art/2026/art_10c6606a15e14e5dbe28bb42fb0d90b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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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发展服务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展服务科、中意宁波生态园经济发展服务科、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科,有关企业:

为加快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推动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根据省经信厅《未来工厂梯度培育工作实施指南(试行)》(浙经信产数〔2025〕99号)、《关于开展2026年度浙江省未来工厂梯度培育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浙江省未来工厂梯度培育项目征集和试点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1.数字化车间培育入库。申报浙江省数字化车间培育项目的企业需于2026年4月30日前通过企业法人账号登陆“浙企智造在线”进行申请,应完成企业数字化水平评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项目信息填报等工作;申报要求见附件1-1。

2.智能工厂培育入库。申报浙江省智能工厂培育项目的企业需于2026年4月30日前通过企业法人账号登陆“浙企智造在线”进行申请,应完成企业数字化水平评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项目信息填报等工作;申报要求见附件1-2。

3.未来工厂试点申报。申报浙江省未来工厂试点的企业需于2026年4月30日前通过企业法人账号登陆“浙企智造在线”进行申请,应完成企业数字化水平评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项目信息填报等工作;未来工厂试点申报实行限额推荐,宁波推荐数量不超过10家;由省经信厅采用集中答辩、专家评审的形式择优遴选,视情开展现场核查,并印发试点企业名单;申报要求见附件1-3。

4.基础级智能工厂培育。数字化车间培育、智能工厂培育、未来工厂试点申报企业均需同步在“浙企智造在线”完成“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见附件2。

5.拟申报2026年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企业请及时申报培育项目,未培育入库企业将无法参与今年项目申报。

二、相关填报网址

1.培育入库及项目申报:“浙企智造在线”(https://xzz.jxt.zj.gov.cn),平台咨询:0571-87758256,17605089205;

2.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3mep.cn),平台咨询:010-64102844,18511115142;

3.企业数字化水平评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平台咨询:0571-81029660,0571-87056463。

联系人:市经信局信息产业科 郁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89554227、89554228。

 

附件:1.浙江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培育项目和未来工厂试点申报相关要求.doc

     2.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doc

     3.浙江省“未来工厂”分级建设要求(试行).pdf

 

 

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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