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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信息技术外包和制造业融合发展

发布时间:2026.03.11
发布部门:天津市商务局
原文链接:https://shangwuju.tj.gov.cn/tjsswjzz/zwdt/gsgg/202603/t20260311_7259632.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稳企稳岗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2. 申报制造业类两融企业需制定数字化转型计划,主要运用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模式,具备行业优势,信息化投入占比不低于5%,设备联网率不低于60%,从业人员1000人以上,年营收5亿元,拥有数字化生产流程和团队;3. 申报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类两融企业需在商务部注册登记,年承接ITO执行额不低于5000万元,具备系统集成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覆盖制造业客户不少于10个,相关收入占比不低于20%,拥有制造业相关知识产权和专业人才。

扶持标准

通过评审的企业将被认定为两融企业,由商务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供指导和支持,各省级部门提供管理和服务。两融企业需每年提交融合发展情况报告,每三年重新认定一次。具体扶持标准未明确量化金额,但包含政策指导、动态管理及行业示范作用。

申报材料

1. 《2026-2028年度信息技术外包和制造业融合发展重点企业申报表》;2.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表;3. 服务外包认证材料(如CSMM认证);4. 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数字化转型计划、信息化投入证明、设备联网率数据、知识产权证书等)。材料需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光盘,数据以统计机构或审计报表为准。

政策原文

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2028年度信息技术外包和制造业融合发展重点企业的通知

https://shangwuju.tj.gov.cn/tjsswjzz/zwdt/gsgg/202603/t20260311_72596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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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提高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水平等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部门《关于推动服务外包加快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20〕12号)关于培育一批信息技术外包和制造业融合发展企业的工作要求,商务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6—2028年度信息技术外包和制造业融合发展重点企业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26〕29号),要求各地组织申报。现将我市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参照《2026—2028年度信息技术外包和制造业融合发展重点企业申报工作方案》(附件1)中相关要求和程序积极申报。

二、请申报企业将完整申报材料电子版(加盖公章的扫描文件及可编辑文档)于2026年3月23日前分别报送至市商务局、市工信局邮箱。

三、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将联合开展审核,由市商务局负责汇总企业资料并上报两部委。

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 华李健、张洋

电话:022-63085513、022-63085510

邮箱:hualijian@tj.gov.cn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发展处 史开元、文晓洲

电话:022-83608050、022-83608040

邮箱:sgxjxxjsfzc@tj.gov.cn

附件:

1.2026-2028年度信息技术外包和制造业融合发展重点企业申报工作方案

2.2026-2028年度信息技术外包和制造业融合发展重点企业申报表

 

天津市商务局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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