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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科技特派员

发布时间:2026.03.13
发布部门:宁波市北仑区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s://www.bl.gov.cn/col/col1229055347/art/2026/art_e3c657da86e34ede8b255f439b313780.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人才政策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1. 个人科技特派员申请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2. 团队科技特派员申请团队需由5名及以上跨学科科技人员组成,团队负责人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水平,负责人只能在一个团队任职,成员最多可在2个团队任职;3. 法人科技特派员申请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等),无不良信用记录,负责人需具备正高级职称或同等水平,主要成员一般不少于5名。

扶持标准

政策未明确具体资金扶持标准,但备案后可获得科技服务资格,参与乡村振兴相关项目,享受政策支持及资源对接。

申报材料

1. 科技服务协议(服务期三年);2. 科技特派员备案登记表(签字/盖章);3. 承诺函(盖章);4. 服务对象所在乡镇(街道)和派出单位审核意见(个人/团队);5. 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登记表(法人)。

政策原文

关于开展2026年度宁波市科技特派员备案工作的通知

https://www.bl.gov.cn/col/col1229055347/art/2026/art_e3c657da86e34ede8b255f439b3137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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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深入实施,推动科技支撑服务“三农”工作更加精准高效,根据《宁波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和全市科技特派员年度工作安排,开展市级科技特派员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类型

备案科技特派员包括个人科技特派员、团队科技特派员和法人科技特派员。

二、备案对象

具备专业素质及技术特长,有情怀、有经验、有意愿深入基层一线服务乡村振兴的科技人员、团队和法人单位等。

个人科技特派员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

团队科技特派员申请团队应由5名及以上专业结构合理的跨学科科技人员组成;团队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负责人只能在一个团队担任负责人;团队成员应具有较强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一名成员最多可在2个团队中担任成员。

法人科技特派员申请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等法人单位),有较好的社会声誉,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自愿从事科技服务工作,履行社会责任;法人科技特派员负责人是法人单位授权代表,应具备组织领导能力,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主要成员一般不少于5名。

三、重点领域

面向全区各街道、村、相对薄弱村重点开展智慧农业、生态农业、生物育种等农业新质生产力培育,农产品精深加工、智慧乡村、美丽乡村治理、农村电商、乡村旅游、农业科普教育、医疗健康等科技支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等。

四、备案程序

(一)申报流程

系统路径:本次备案工作采用线上填报方式,请各申报主体以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宁波科技大脑”(http://stbrain.kjj.ningbo.gov.cn/)进行在线申报。登录后点击“进入工作台”选择“科技特派员备案”,根据要申报的科技特派员类型选择“2026年度宁波市个人科技特派员备案登记”、“2026年度宁波市团队科技特派员备案登记”、“2026年度宁波市法人科技特派员备案登记”进入填报。系统支持咨询:87811024。

1.个人与团队申报主体操作流程:1.符合选派条件的科技人员或团队与服务对象签署科技服务协议(服务期一般为三年);2.进入科技特派员备案系统在线填写登记表(保存后方可下载);3.打印下载的登记表,由申请人或团队成员签字,并经服务对象所在乡镇(街道)和派出单位审核同意;4.下载承诺函打印并盖章;5.通过科技特派员备案系统上传登记表、科技服务协议和承诺函的扫描件。

上述流程完成后在线提交申请,由服务对象属地区(县、市)科技局线上审核推荐上报。团队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以负责人所在单位为主。

2.法人申报主体操作流程:1.符合选派条件的申请单位与乡镇街道、现代农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等区域行政主体签署科技服务协议(服务期一般为三年);2.进入科技特派员备案系统在线填写登记表(保存后方可下载);3.打印下载的登记表,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4.下载承诺函打印并盖章;5.通过科技特派员备案系统上传登记表、科技服务协议和承诺函的扫描件。

上述流程完成后在线提交申请,由申报单位直接报送市科技局。

(二)审核备案

市科技局对推荐上报的个人科技特派员、团队科技特派员和法人科技特派员信息汇总审核,拟定备案名单,经研究同意并在市科技局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五、有关要求

(一)已经备案的个人及团队科技特派员不需要重复申报。2024年备案的第十五批个人科技特派员服务期已满,仍有意向成为科技特派员的科技人员需重新申请备案。

(二)请各街道与派出单位加强双向对接,按照服务需求精准对接,做好科技特派员申报备案工作。

(三)请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及相关单位广泛宣传动员,引导更多科技人员成为科技特派员,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

(四)请科技特派员申报主体于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在线填报等工作。

联系人:市科技局基础处 李建花、潘挺雷,电话:89187179;

       北仑区科技局合作科周老师,电话:89386335。

宁波市北仑区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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