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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

发布时间:2026.03.20
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原文链接:https://www.miit.gov.cn/jgsj/zbes/wjfb/art/2026/art_22200bd300054cb2b005eca6355bc6b6.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 专精特新

申报条件

装备制造企业需属于高端工业母机等15个领域,通过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或行业协会提交修订建议。装备需符合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属性特征:国内显著技术突破、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初期阶段,具备战略性、集成性、引领性、标志性四个属性,并体现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方向,满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扶持标准

纳入《目录》的装备需满足以下标准:1. 国内实现显著技术突破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2. 进入市场初期尚未形成竞争优势;3. 具备战略性、集成性、引领性、标志性属性;4. 技术指标、功能性能、应用场景体现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5.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经济主战场,满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及人民需求。

申报材料

1. 加盖企业公章的《目录》修订建议(含企业基本情况、装备研发制造情况、专利情况、技术参数、自主创新情况、国外同类产品对标情况、国内厂商情况、用户合同情况等);2. 《目录》修订建议汇总表(含领域、产品名称、技术指标、研制难点、推广应用必要性等字段);3. 报送函;4. 电子版材料(含修订建议和汇总表);5. 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

政策原文

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修订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

https://www.miit.gov.cn/jgsj/zbes/wjfb/art/2026/art_22200bd300054cb2b005eca6355bc6b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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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经研究,现组织开展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修订建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包括高端工业母机、高端电子专用装备与先进信息通信装备、高端仪器仪表、先进电力装备、大型成套矿山和冶金装备、大型成套油气和化工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高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航空航天装备、高端农机装备、高端医疗装备、先进节能环保装备、大型工程机械、新型轻工和纺织机械、先进安全应急装备15个领域。

二、申报流程

(一)装备制造企业按照征集范围和《目录》修订原则(见附件1)要求,通过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或行业协会提出《目录》修订建议,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修订建议(见附件2)。

(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行业协会按照修订原则,严格把关审核,遴选符合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概念内涵、属性特征的装备,汇总后反馈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二司)。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集团、有关行业协会确定工作联系人,并于2026年3月27日前将联系人姓名、单位及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反馈至ZDJSZB@163.com。

(二)请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集团、有关行业协会于4月20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报送函、修订意见汇总表(附件3)及企业修订建议反馈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办公室。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另附电子版。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通过电子政务内网发送。

(三)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

四、联系人及电话

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 聂军刚010-88301618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二司 葛一凡010-68205634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号院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邮编:100044

 

附件:1.《目录》修订原则 

2.《目录》修订建议 

3.《目录》修订建议汇总表 

 

 

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办公室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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