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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6.03.21
发布部门:广州市商务局
原文链接:http://sw.gz.gov.cn/xxgk/tzgg/tz/content/post_10736179.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批发和零售业
  • 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1. 依法注册并在本地区从事经营活动,具有金融许可证或支付业务许可证等支付清算资质,具备汽车报废、置换更新、购新补贴支付对象为个人消费者的完整业务能力。 2. 建立高效资金支付机制,1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资金支付,2日内返回支付结果,具备错账处理流程。 3. 配合资金审计及监督检查,提交真实、完整、规范的支付数据,无违法违规或失信记录。 4. 严格落实客户信息保护责任,建立信息安全防护体系,禁止泄露或滥用支付对象信息。 5. 具备成熟的投诉处理机制和消费者权益保障体系,配备本地专业服务团队。 6. 配备与政策实施要求适配的信息化系统,支持与广州市汽车以旧换新服务申请平台、资金管理平台的数据对接。

扶持标准

申报材料

1. 申请书(附件1)。 2. 承诺书(附件2)。 3. 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企业简介。 4. 资金支付实施方案(含组织架构、人员配置、支付流程、信息化系统建设、风险防控措施等)。 5. 近年承接政府消费券、专项补贴发放等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 6. 信息安全防护体系相关证明材料(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资质证书等)。

政策原文

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征集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资金支付服务单位的公告

http://sw.gz.gov.cn/xxgk/tzgg/tz/content/post_10736179.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商务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以旧换新及相关促消费工作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6年汽车报废及置换更新、汽车购新等补贴资金支付服务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6年3月21日—3月27日。

二、申报条件

(一)服务单位应依法注册并在本地区从事经营活动,具有金融许可证或支付业务许可证等支付清算资质,具备汽车报废、置换更新、购新补贴支付对象为个人消费者支付服务的完整业务能力,能够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及约定流程,精准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审核、清算、校验等全流程工作。

(二)服务单位应建立高效的资金支付机制,精准匹配“线上线下融合、补贴即拨即核、支付全链条清晰可追溯”的业务场景需求。补贴资金到达服务单位账户后,原则上1个工作日内支付到经委托单位业务部门审核确认的消费者,并于2日内返回支付结果。服务单位应具备完善的错账处理流程,能快速识别、核实支付不成功、错付、漏付、迟付等问题,及时通知消费者更正个人账号信息,办理补付和配合追回等手续。

(三)服务单位需积极配合资金审计等工作,主动接受政府部门及相关机构的监督检查,按要求及时、准确提交真实、完整、规范的补贴资金支付数据。如有违法违规情况或严重失信记录,将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四)服务单位应严格落实客户信息保护责任,建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金融行业标准的信息安全防护体系,严防支付对象信息泄露、篡改、滥用,未经同意不得向支付对象开展与本次补贴支付工作无关的业务营销或推广,未经授权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支付对象相关信息。

(五)服务单位应具备成熟的投诉处理机制和消费者权益保障体系,配备稳定的本地专业服务团队,有效防范和处置舆情风险,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服务单位应配备与我市以旧换新等促进汽车消费政策实施要求相适配的信息化系统,可支持与我市汽车以旧换新服务申请平台、资金管理平台的无缝数据对接,具备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开发专属查询、统计、设置限制重复支付等条件、拨付不相容岗位相互牵制等功能的技术能力,确保资金安全与支付准确性。

三、申报材料 

服务单位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全套申报材料需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一)申请书(见原文附件1)。

(二)承诺书(见原文附件2)。

(三)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企业简介等相关材料。

(四)服务单位参与资金支付实施方案,内容需包含组织架构、人员配置、支付流程、信息化系统建设、风险防控措施、错账处理机制、信息安全保障方案、本地服务能力等。

(五)近年承接政府消费券、专项补贴发放等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

(六)信息安全防护体系相关证明材料(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相关资质证书等)。

四、申报方式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并于2026年3月27日18:00前向广州市商务局提交全部申报材料,纸质版(三份)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87号1318室广州市商务局财务处,收件人:朱雅琴,联系方式:81097397;电子版压缩后发送至邮箱:zhuyaqin@gz.gov.cn。

(二)审核确认。广州市商务局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并将入围单位企业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通过广州市商务局官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告最终确定的服务单位。

五、注意事项

(一)为保障补贴资金支付相关数据的连续性、完整性和可比性,本次征集的资金支付服务单位,将统一承担汽车报废及置换更新、汽车购新相关补贴政策的资金支付工作。

(二)政策实施期间,参与实施的服务单位须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不得向委托人、消费者收取与本次支付服务相关的任何形式的费用,严禁从事内部作弊、内外勾结、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服务资格,收回已支付的相关资金,向社会公开通报处理结果;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市场监管、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企业信用档案。

(三)服务期间,若国家、省或市级层面发布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政策调整通知,服务单位须按最新政策要求及时完成各项工作的适应性调整与落地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广州市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资金支付服务单位参与申请表.wps

2.广州市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资金支付服务单位参与承诺书.wps

广州市商务局

202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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