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被提名项目需为2025年度宁波市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2.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需在申报截止前完成成果登记;3. 被提名单位需为第一完成单位,且需通过“宁波科技大脑”系统进行网络填报(新用户需注册);4. 网络填报时间为3月27日09:00至5月4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5. 提名单位需在5月14日12:00前完成网络审核并提交。
转发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宁波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https://www.fh.gov.cn/col/col1229037542/art/2026/art_2411d438be324ae4aad18d47da63df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