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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绿色制造

发布时间:2026.03.23
发布部门:东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gxj.dongying.gov.cn/art/2026/3/23/art_37042_10311233.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新能源与节能
  • 资源与环境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 荣誉资质
  • 碳达峰
  • 节能减排

申报条件

1. 绿色工厂:在东营市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已纳入工信部绿色工厂创建重点行业清单的按相应标准评价,未在清单的按《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25)评价;工业重点领域优先推荐能效水平达国家标杆水平的工厂,其他行业优先推荐达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或1级水平的工厂。 2. 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电子电器、机械、汽车行业按“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其他行业按《东营市绿色供应链管理评价办法》评价;优先推荐汽车、机械、电子、纺织、通信等行业及供应商中绿色工厂数量多的龙头企业和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企业。 3. 限制条件:近三年存在未正常经营生产(工商注销、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事故、偷漏税、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国务院督查发现严重问题、未完成节能监察整改、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形的企业不得申报。

扶持标准

对认定公布的绿色制造单位,联合有关部门在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试点示范、金融服务、品牌宣传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申报材料

1. 绿色工厂: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在线提报; 2. 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出具评价报告(不超过500页),向所在县区工信部门申请; 3. 纸质版及盖章电子版申报材料各一份(平台提报的无需申报书); 4. 县区初审需填写《2026年市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汇总表》。

政策原文

关于开展东营市2026年市级绿色制造申报的通知

http://gxj.dongying.gov.cn/art/2026/3/23/art_37042_10311233.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属开发区经发局(部)、省黄三角农高区经发投促局: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按照工信部《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绿色制造单位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经研究,确定开展东营市2026年市级绿色制造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绿色工厂

1.在东营市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2.已纳入工信部绿色工厂创建重点行业清单(见附件)的按照相应标准进行评价,不在清单范围的行业依据《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25)进行评价。工业重点领域优先推荐能效水平达到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标杆水平的工厂,其他行业优先推荐达到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或1级水平的工厂。

(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电子电器、机械、汽车等3个行业企业,根据“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进行评价,其他行业按照《东营市绿色供应链管理评价办法》有关要求进行评价。优先推荐汽车、机械、电子、纺织、通信等行业以及供应商中绿色工厂数量众多的龙头企业和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企业。

(三)有关要求

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企业或园区(含园区内企业),不得申请、推荐和列入绿色制造名单: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工商注销、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被移出等);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包括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参照“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

二、申报认定程序

(一)企业自愿申报。申报绿色工厂的企业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绿色工厂(梯度培育)(https://green.miit.gov.cn/#/greenManu/factory)”进行提报;申报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需出具评价报告(不超过500页),向所在县区(市属开发区、省黄三角农高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县区初审推荐。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省黄三角农高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现场核查,经充分征求当地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意见后,对符合要求的出具推荐意见,填写“2026年市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汇总表”(见附件),于2026年4月20日前连同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盖章电子版各一份,平台提报的无需申报书)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评审公示公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根据评审结果,确定2026年市级绿色制造名单,并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予以公示公布。

三、其他要求

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省黄三角农高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高度重视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实施分类指导、优化申报程序,认真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对认定公布的绿色制造单位予以政策支持,联合有关部门在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试点示范、金融服务、品牌宣传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积极开展绿色制造有关标准宣贯,加强绿色制造单位培育。

要做好本辖区市级绿色制造单位的动态管理工作。发现不再符合绿色制造要求的单位应及时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对于不再符合绿色制造要求的单位予以公告撤销其资格。

联系人:张雪莹    电话:0546-8331490

邮箱:dygxjkjk@dy.shandong.cn。

附件:附件1.《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25).pdf

附件2.重点行业清单.pdf

附件3.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自评价报告(参考模板).docx

附件4.2026年市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汇总表.docx

东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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