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报单位需为大连市注册的企业、科研院所或高校,具备产业链上下游协同能力。
2. 发起单位需具备技术优势或产业竞争优势,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研发基础设施和必要设备。
3. 发起单位需有稳定经费来源,能筹措匹配自有资金,具备产学研合作基础。
4. 创新中心需有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发展规划,明确技术发展方向及可产业化的关键共性技术。
5. 联盟型创新中心需通过合同/协议明确成员单位分工与合作机制。
关于开展2026年大连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申报的通知
https://gxj.dl.gov.cn/art/2026/3/23/art_1666_25045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