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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

发布时间:2026.03.25
发布部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原文链接:https://jjxxw.cq.gov.cn/zwgk_213/zcwj/qtwj/202603/t20260325_15565544.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新材料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研发投入补贴
  • 稳企稳岗
  •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 配套资助
  • 专精特新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1. 装备属于高端工业母机、高端电子专用装备与先进信息通信装备等15个指定领域;2. 装备需体现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属性特征(国内技术突破、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初期、战略性、集成性、引领性、标志性);3. 装备需符合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方向;4. 装备需满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扶持标准

申报材料

1. 《目录》修订建议(附件2);2. 《目录》修订建议汇总表(附件3);3. 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材料。

政策原文

转发《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修订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https://jjxxw.cq.gov.cn/zwgk_213/zcwj/qtwj/202603/t20260325_15565544.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企业:

为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现将《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修订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国重装函〔2026〕3号)转发你们,请按要求做好有关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县经信部门按照征集范围以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修订原则,加大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本地企业积极申报。

二、请申报企业认真准备并于2026年4月8日前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修订建议、修订建议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cqszdjszb@163.com,纸质盖章版反馈至市经济信息委装备处。(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63895131)

 

附件: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修订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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