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单位需为区内各高校院所,持有已授权且有效的专利技术(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及生物医药新品种等科技成果。成果需满足:1. 适配性好、技术成熟度较高;2. 具备明确的应用场景和市场前景;3. 愿意支持以“零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或“延期支付”方式许可使用;4. 不涉及涉密或不宜公开的科技成果。
贵港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征集工作的通知
http://www.gxgg.gov.cn/xxgk/bmwj/t2738050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