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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

发布时间:2026.03.23
发布部门:贵港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www.gxgg.gov.cn/xxgk/bmwj/t27380502.s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高技术服务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 专精特新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为区内各高校院所,持有已授权且有效的专利技术(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及生物医药新品种等科技成果。成果需满足:1. 适配性好、技术成熟度较高;2. 具备明确的应用场景和市场前景;3. 愿意支持以“零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或“延期支付”方式许可使用;4. 不涉及涉密或不宜公开的科技成果。

扶持标准

1. 自治区科技厅将建立“先使用后付费”成果库,通过公开发布成果、组织开展路演、企业对接会等方式推动成果与需求精准匹配;2. 企业通过“先使用后付费”方式购买科技成果转化的,可依据《广西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管理办法》申请后补助。

申报材料

需填写《“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信息表》和《“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信息汇总表》,并提交表格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

政策原文

贵港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征集工作的通知

http://www.gxgg.gov.cn/xxgk/bmwj/t27380502.s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高校院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征集“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的通知》(桂科发〔2026〕71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动员、组织填报工作,及时组织辖区内有关科研院所认真填报。

(二)请高校院所积极填写《“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信息表》(见附件)和《“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信息汇总表》(见附件),并于2026年4月28日前将表格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市科技局社会科。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科技局社会科技与成果管理科梁燕,联系电话:0775-4563129,邮箱:kjj3129@163.com。

附件: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征集“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的通知

贵港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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