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报单位需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具有健全的核算和会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过去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2. 广东省国际化商标品牌培育及护航项目:申报单位需具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运营经验且不少于10人的专职服务团队,可联合申报。
3. 支持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专利池建设项目:申报单位需具有承接项目的相应能力,有专利工作经验丰富和专业服务水平较高的工作团队,近三年有承担知识产权项目经验,不接受联合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