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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省级财政农产品加工

发布时间:2026.03.03
发布部门: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
原文链接:https://www.xindu.gov.cn/xdqzfmhwz/c139846/2026-03/03/content_95feb67746034b86869a45bc3f238d0e.s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农业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 研发投入补贴
  • 稳企稳岗
  • 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1. 申报项目主导产业须为当地重点支持的优势特色产业,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出台相关政策;2. 项目需完成规划、用地、设计、环评等审批,县(市、区)农业农村会同财政部门出具承诺书确保项目及时开工;3. 企业需有标准化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原料以省内生产为主,并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集体经济)+家庭农场(农户)”等利益联结机制;4. 企业需前端有省内原料供应基地,后端有完善销售渠道,失信被执行人企业不得申报;5. 龙头企业需满足上年度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2000万元以上、总资产3000万元以上等条件;初创与小微企业需满足加工设施设备资产200万元以上、带动就业和农户数量等条件。

扶持标准

1. 提升产能: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初创小微企业500万元以上),省级财政补助不超过30%(欠发达县40%),单项目不超过1000万元,新建车间厂房补助不超过100万元;2. 技改(智改数转):总投资500万元以上(初创小微企业100万元以上),补助不超过30%(欠发达县40%),单项目不超过800万元;3. 创新与品牌推广:研发投入100万元以上(初创小微企业25万元以上),补助不超过30%(欠发达县40%),单项目不超过200万元;品牌推广补助不超过30%(欠发达县40%)。

申报材料

1. 项目申报书(含镇街推荐函);2. 省级财政农产品加工专项重点项目汇总表;3. 项目实施方案(含项目概况、建设方案、投资估算、施工进度等);4. 县(市、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联合出具的承诺书;5. 资金使用方案表;6. 竣工报告和审计报告(项目完工后提交)。

政策原文

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财政农产品加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https://www.xindu.gov.cn/xdqzfmhwz/c139846/2026-03/03/content_95feb67746034b86869a45bc3f238d0e.s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镇(街道):

现将《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财政农产品加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成农联发[2026]7号)转发贵单位,请做好宣传动员并组织有申报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2026年省级财政农产品加工专项项目申报书(含镇街推荐函)、省级财政农产品加工专项重点项目汇总表等材料,纸质版一份加盖章扫描件请于2026年3月9日17:00前报送合产科。

此函。

联系人:王俊波,联系电话:83048084。

附件:做好2026年省级财政农产品加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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