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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

发布时间:2026.03.26
发布部门:江门市商务局
原文链接:http://www.jiangmen.gov.cn/jmswj/gkmlpt/content/3/3463/post_3463633.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批发和零售业
  • 科技创新
  • 金融惠企
  • 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1. 企业需在广东省内依法正常运营,并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广东端口登记业务数据。 2. 创新提升服务贸易方向: - 国际服务外包执行额或服务贸易出口额要求:广州市辖内企业不低于500万美元,佛山、东莞、珠海、中山市辖内企业不低于200万美元,其他市辖内企业不低于50万美元;技术出口业务需取得收汇凭证,且出口收汇额不低于50万美元。 3. 开拓服务贸易国际市场方向: - 企业需在商务部系统登记服务贸易相关业务数据,并参加2025年“服贸全球”重点展会。

扶持标准

1. 创新提升服务贸易方向: - 对符合条件的数字贸易出口企业、离岸服务外包企业、技术出口企业,按商务部系统核准金额与申报金额的较小值评分,分档给予不超过80万元的支持。 2. 开拓服务贸易国际市场方向: - 展位费按单个标准展位(9㎡)不超过80%的比例支持,最高不超过3万元;每家企业同一展会最多支持2个标准展位,年度支持不超过5个展会。已获“粤贸全球”项目资金的展会不再重复支持。

申报材料

1. 创新提升服务贸易方向: - 申请表(附件1-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报告、2025年服务贸易出口/技术出口业务情况表(附件1-2/1-3)、服务/出口合同及翻译件、合同登记证书及技术出口合同数据表、银行收汇凭证、涉外收入申报单、服务外包业务凭证、近三年信用报告。 2. 开拓服务贸易国际市场方向: - 申请表(附件2-1)、参展企业信息汇总表(附件2-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参展情况说明、展会邀请文件、参展合同或展位确认文件、展会名录及平面图、展位费付款凭证及发票、展会照片视频、参展人员信息(身份证、社保记录、护照及出入境记录)。

政策原文

江门市商务局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www.jiangmen.gov.cn/jmswj/gkmlpt/content/3/3463/post_3463633.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6〕19号,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做好材料收集和审核工作,如企业存在《申报指南》中“资金管理要求”不纳入申报项目情况则不予支持。请于4月20日前收集汇总本地区企业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同时按不同支持方向的申请材料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全套PDF盖章扫描件、视频U盘、相关附件表格可编辑电子版),连同资金申报汇总表(《申报指南》附件3)并加盖公章后(附件1-1、附件2-1、附件3)报送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江门市商务局      

2026年3月26日     

(联系人: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出口业务项目 陈可莹、技术及技术服务出口业务项目 邓永炎,联系电话:3501801、3507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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