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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促进内外贸合作与提升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

发布时间:2026.03.26
发布部门:广州市商务局
原文链接:http://sw.gz.gov.cn/xxgk/tzgg/ywgs/content/post_10743231.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批发和零售业
  • 住宿和餐饮业
  • 配套资助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为广东省外经贸运行监测点,且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根据附件3承诺书要求,单位近五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扶持标准

按单位分配具体资金金额:广州外经贸企业协会146.22万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服务经济研究院123.12万元、广州服务贸易与服务外包行业协会53.76万元、广东省网商协会26.00万元,合计349.10万元。

申报材料

1.《广州市商务局财政专项资金直接支付用款申请表》(附件2);2.承诺书(附件3);3.本监测点2026年资金使用计划;4.单位名称变更的需附工商登记证明材料。

政策原文

广州市商务局关于拨付2026年省级促进内外贸合作与提升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项目资金的通知

http://sw.gz.gov.cn/xxgk/tzgg/ywgs/content/post_107432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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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广东省外经贸运行监测点: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粤府〔2025〕56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6年促进内外贸合作与提升--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综函〔2026〕8号)等规定,相关事项项目资金计划已于2026年3月18日至25日在广州市商务局官网公示且未收到异议;2026年3月23日,经核查,各单位均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现计划将2026年省级促进内外贸合作与提升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项目资金拨付你单位,请如实填写《广州市商务局财政专项资金直接支付用款申请表》(附件2),提供承诺书(附件3)和本监测点2026年资金使用计划,于2026年3月30日前报送我局(对外贸易发展处)。

各单位要严格遵照并履行承诺,切实按照省商务厅关于广东省外经贸运行监测点的各项规定,落实市商务局关于监测点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相关工作,并积极主动组织相关活动,确保达到相应的绩效要求,力争评为一类监测点。严格资金管理和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合规合法、有序高效使用资金,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全力配合做好专项检查、绩效评价和审计等资金管理工作。加强与样本企业的联系沟通,密切跟企业的关系,发挥好政企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收集并反映企业相关情况,为省、市外贸运行监测提供及时真实有效的支撑。

专此通知。

附件:1.2026年省级促进内外贸合作与提升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项目资金拨付表

2.广州市商务局财政专项资金直接支付用款申请表

3.承诺书(模板)(点击下载附件2-3.doc)

广州市商务局

2026年3月26日

(市商务局联系人:张宇、詹祯祺,电话:81329861、88902120)

附件1

2026年省级促进内外贸合作与提升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项目资金拨付表

序号单位名称金额(万元)
1广州外经贸企业协会146.22
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服务经济研究院123.12
3广州服务贸易与服务外包行业协会53.76
4广东省网商协会26.00
合计3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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