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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发布时间:2026.03.30
发布部门: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www.bl.gov.cn/col/col1229055347/art/2026/art_06e2b3b6a4154c39bde7cf65c4c9c895.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生物与新医药
  • 电子信息
  • 高技术服务
  • 新材料
  • 新能源与节能
  • 专精特新
  • 稳企稳岗
  • 荣誉资质
  • 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需参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和《宁波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甬经信中小〔2022〕124号),具体细则详见附件。

扶持标准

政策正文未明确列示扶持标准,需参考附件中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及《宁波市实施细则》。

申报材料

需上传佐证材料电子版至全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无需另行提供纸质材料。

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宁波市第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及2023年度第一批到期复核工作的通知

https://www.bl.gov.cn/col/col1229055347/art/2026/art_06e2b3b6a4154c39bde7cf65c4c9c8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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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甬经信中小〔2022〕124号),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宁波市第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及2023年度第一批认定到期企业复核工作,具体要求见附件,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于4月15日前登录全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按指引填报,并上传佐证材料,佐证材料电子版上传系统即可,无需另行提供。联系人:刘家鹏,联系方式:89384559。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宁波市第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及2023年度第一批到期复核工作的通知.pdf

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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