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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科学与类脑研究

发布时间:2026.03.30
发布部门:余姚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s://www.yy.gov.cn/col/col1229136657/art/2026/art_a1fa69eb6c354a27b919ecd0790104a9.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生物与新医药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 专精特新

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须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单位(注册时间不晚于2025年3月1日),或港澳特别行政区协商确定的单位;2. 项目(课题)负责人需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3. 申报单位及负责人需具备良好科研诚信记录,无科研严重失信行为或社会信用‘黑名单’记录;4.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不得作为牵头或参与单位;5. 港澳单位负责人需遵守基本法并爱国爱港/澳。

扶持标准

1. 项目执行期不晚于2030年12月;2. 每个指南方向原则上支持1个项目,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5个;3. 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总数根据指南方向不同限制为8家或10家;4. 项目负责人可兼任1个课题负责人;5. 资金来源需多元化,配套资金以货币形式为主,需提供出资承诺;6. 预算编制需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及专项资金管理细则要求。

申报材料

1. 联合申报协议(明确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2. 诚信承诺书;3. 外籍或港澳台负责人聘用材料;4. 企业营业执照及近2年财务报告;5. 出资承诺函及配套资金证明;6. 示范应用承诺函及证明材料;7. 设备购置承诺书(单价超50万元设备);8. 准入条件相关证明材料;9. 科技伦理审查材料;10. 申报书需符合格式要求且无涉密或违法内容。

政策原文

余姚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项目的通知

https://www.yy.gov.cn/col/col1229136657/art/2026/art_a1fa69eb6c354a27b919ecd0790104a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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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中意宁波生态园: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项目的通知(详见附件),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根据通知内容,积极发动组织创新主体聚焦指南方向,整合创新资源,申报本批次项目。

二、申报资格、具体申报方式要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做好审核工作。

三、本批次项目由宁波市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推荐,请各地及时将有关情况传达相关申报单位,并指导申报单位于2026年4月24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报至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逾期上报的将不予推荐。

联系人:农业与社会发展科 沈柳瑜  0574-89553540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余姚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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